疫情期间社保缴纳是否能顺延缴纳?

2020-05-27 16:09  编辑:李敏  审核:刘小凡

问:现在规定的是7月1号之前不缴纳社保就断档,但疫情期间很多人没有收入,是否能推迟时间顺延缴纳?

答:您好,宜昌市人社局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社保政策,为规范职工参保缴费,从2020年7月开始,职工将不能再续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只能缴纳当期的养老保险费,但是中断前后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您提出的适当延长职工续缴养老保险时限的诉求是根据湖北疫情实际提出的,有其合理性。由于国家政策早已明确,而宜昌市不具备修订政策的权限,因此我们将如实把诉求反映至上级部门。如若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0717-673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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