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是宜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的“必答题”。我们只有变“要求”为“追求”、化“被动”为“主动”、聚“优势”为“胜势”,才能交出一份优异的答卷。
引领是“典范”,既要“对准标”更要“立新标”。长江大保护典型城市是一项全新命题,什么是典范、怎样树典范,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更没有成熟模式可鉴,必须靠自己蹚出一条新路。“对准标”,就是要在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找遵循,在整体把握、系统领会、一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中找答案,在逐条对照《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找标准,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找路径,谋定后动,避免盲动。“立新标”,就是要厘清典范城市与“六城五中心”的关系,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长期愿景与近期目标,从生态治理、产业发展、城市品质、交通链接、人力资源等方面系统谋划,努力在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城与山水和谐相融、产业绿色发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上当典范。既要善用“拿来主义”,学鉴先进地区“单项冠军”的经验,又要“大胆试、大胆闯”,搞好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全方位发力、多维度攻坚,探索可学可鉴可信的宜昌方案、路径和模式,让“立规之地”有“标杆之为”。
目的是“发展”,既要“固底板”更要“锻长板”。保护是前提,发展是目的。两者辩证统一,而非“零和对立”。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既不是自缚手脚、不要发展,也不是借保护之名、卸发展之责,而是在更高水平保护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前几年,宜昌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破解“化工围江”、拆除围网养殖、整治岸线码头,在生态修复上还了不少历史欠账。如果说“上半篇”是刮骨疗毒、割痈除患,那么“下半篇”就是舒筋活血、固本培元,着重解决影响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长远问题、深层次问题。当前,不仅要在磷石膏综合利用、船舶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点”上,实现各个击破,还要在流域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库岸”一体化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面”上,加快探索创新,真正把发展的“底板”筑牢。要瞄准全国一流、世界领先,对接全省“三高地两基地”,培育壮大新能源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全力攻克“卡脖子”技术,加快把“长板”锻得更长、更强。“电化长江”是磷化工向新能源电池、高端装备制造迭代升级的重要抓手,是宜昌抢占新“蓝海”、换道超越的关键举措,要一手抓政策引导、产业链布局,一手抓技术标准引领、示范场景应用,全力打造世界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建设内河新能源游轮船舶制造基地。
落脚是“惠民”,既要“高颜值”更要“高价值”。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归根到底在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各种需求。要始终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力以赴做优主城、做美滨江、做绿产业。以“繁荣在主城、实力在新城”的思路,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布局,高标准建设“三城两岛一湾区”,实现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制定“城建铁律”,保护好“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城市风貌,大力推动串园连山、增花添彩、水系连通,打造更多“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便捷舒适”的绿色生活场景,努力让城市品位高、品质好、品相美。要创新推动生态价值多元转化,把生态高颜值变成经济高价值。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的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价值核算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积极拓宽生态产品市场的交易体系,努力搭建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交易平台,构建多元主体、多个层次的交易市场,真正让保护者得实惠,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