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意见》的出台对把好校外培训准入关、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清理各种培训乱象有着重要意义。治理培训乱象,促进教育回归本质,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终端治理,扎紧制度笼子。校外培训乱象频出,表面上看是学业负担和课外培训需求形成的“你情我愿”,实质上是“不良宣传”和“教育焦虑”催生的乱象。《意见》的出台,本意是从政策上严控课外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强化营运监管,防止商业化运营下培训“走样”,让培训机构的非营利性功能回归,从而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防止资本化运作催生畸形教育观念、减轻教育支出和家长压力。但政策成效与制度的笼子是否周密完善紧密关联,如何杜绝已经通过审批的教育机构形成垄断、如何防备未通过“二次审批”的机构卷钱跑路、如何防止培训转入“地下”导致私教家教兴起、如何根治广告宣传的“焦虑贩卖”,是政策制定时所需要考虑的。
系统治理,形成贯彻合力。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意见》出台,重要性不言而喻,贯彻落实是当务之急。培训机构的治理,包含统筹协调、机构准入审核、收费标准制定、线上线下监管、执法检查、舆论引导、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除了教育主管部门的推动,也需要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共同参与,才能避免在整治中出现“顾头不顾尾”的情况,形成统筹推进工作的闭环。同时,在教育机构治理的过程中,面对可能出现的“学生课后无人照看、学生作业无人指导、培训教师失业”等伴生问题,还要依靠社会各界和其他相关部门主动领责担责、出谋划策,唯有勠力同心,方能凝聚“克服治理阵痛”的强大合力,为突破教育体制改革瓶颈提供有力支撑,让政策普惠到广大学生和家长。
源头治理,促进教育均衡。教育均衡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培训负担过重”是教育不均衡不充分发展的侧面表现,治理培训乱象,根本在于解决好“教育资源供给”和“教育公平”的难题,确保学生在校内学全学足学好。一方面,要完善教育资源供给,化解“报班求资源”的现象。既要在人员上完善师资力量配备,加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引进,让“引路人”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又要在时间上使得学校与家庭契合,提供作业解答、兴趣活动、托管、自习班等多样化辅导,解决“家长工作和学生放学”的时间矛盾,满足课后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化解“教育焦虑”。在巩固当前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师资力量均衡配备,提升区域内学校数量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地区、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打造“师资足、水准高、功能全、发展均衡”的校园。
治理培训乱象,是促进教育回归“立德树人”本质的必然要求。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久久为功,不断完善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政策,以治理培训乱象促进教育回归本质,以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培育满足时代需要的人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好基础工程。
作者:远安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谢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