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路口62万车主违章,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被曝光引发舆论热议,一些被罚车主对该地点的违章处罚提出了质疑,认为“实线画得太短了,不合理”。当地交警第一时间回应的是:提示牌设置齐全规范。可经众多媒体追问,特别是央视、新华社质问后,佛山警方终于更改了此处的标识线。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虽然改正来得有点晚,但终归是改了。
其实,道路交通的电子眼执法一直受到社会的诟病。这次暴露的“一条实线创收1.2亿元”,很有代表性。既然有62 万人在这个路口发生违章,明显超过其他路口,执法部门本应深究违法的原因,到底是驾驶员故意违章,还是道路标识设置不合理。长时间纵容这种不合常理的违章情况存在,就有点“欲擒故纵”的嫌疑了。从大的方面讲,就是将执法初衷本末倒置了
道路上指示标识是为了安全而设立,不是为了罚款而设立。执法是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所以在路口发生多次违章后,交管部门就有责任去调查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是认为违章成本低蓄意违反交通法规,还是客观上违章行为无法避免,需要高度注意才能避免。无论何种原因,都需要交管部门有所作为,及时对该路口进行整改,减少交通违章的发生,而不是放任不管。
“电子警察”冰冷无情,但执法应有温度。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警察”作为保障交通安全的一种执法工具随处可见,是一种有效的低成本监督手段,但如何依法、合理运用,仍是相关部门值得认真对待的事。为罚款而执法,执法就是罚款,有违执法为民的初衷,也严重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执法部门,应该成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主力军,而不应成为依法执政的“绊脚石”。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眼”,真是到了该“退场”的时候了。合理引导驾驶者行为来增加其安全责任意识,才是“电子警察”乃至交通执法的初衷。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法,才不会本末倒置。
作者: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 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