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管理出新规 监管跟上“带货”势在必行

2021-04-20 15:36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王林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旨在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该《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从2020年初开始,随着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推进,直播带货行业呈现井喷态势,从平台网红到流量明星,从公共人物到各级官媒,都加入到了直播带货之中。直播带货的兴起,既把国民被压抑和冻结的消费需求释放了出来,又满足了消费者多元的生活需求,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互联网资讯机构测算,2020年,全国在线直播的用户规模达到5.24亿人,市场规模突破9000亿元。

如此巨大的直播带货市场,难免鱼目混杂、良萎不齐。根据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有关“直播带货”类的负面信息高达20万多条,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成“槽点”。据媒体报道,浙江宁波一家企业花40万元请网红带货,结果却仅有3000元销售额。一怒之下,该企业将直播机构告上法庭。同时,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行业存在传播历史虚无主义、淫秽色情信息,打“擦边球”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乱象,暴露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主播素质参差不齐、充值打赏失范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加强监管势在必行,这不仅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也是直播带货这个新兴行业取得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对主播账号分级分类,有利于实现对直播带货行业的精准管理,规范直播带货中的商业行为,扶持优质内容的产出,对涉嫌数据造假和商品欺诈的主播给予相应处罚,真正实现直播带货行业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激励。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已制定了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新规,但新规的落地落实、全面执行仍需要一以贯之,多管齐下。例如,不少互联网平台从2020年开始相继推出“青少年模式”,但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存在诱导打赏等问题。若各级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不足,创新监管形式以适应业态发展的需要,则其后续的执行效果仍需观察,这也考验着监管部门的管理智慧和治理能力。

总之,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管建并举,强化部门协同,才能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直播平台对照相关规范,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防范非理性、激情打赏,遏制商业营销乱象。另一方面,网络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网络直播用户广泛参与网络直播行业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积极健康、内容丰富、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有效提升直播平台“以文化人”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力量。

作者:枝江市委宣传部 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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