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拟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方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月28日上午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审核意见连同相关报告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汇报;审定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以及年度例会议题安排;审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晓华、丁庆荣、卢斌、郑兴国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记者付江山、通讯员任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