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合力解纷 推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2024-02-29 09:29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金睿

近年来,枝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更多矛盾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诉前。近日,枝江法院通过“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案情回顾

曹某被人雇请到某重工公司做杂活,工作期间,曹某不慎受伤,其多次找重工公司要求其支付劳务损害赔偿金,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一直未达成合意。无奈之下,曹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审理

由于该案程序复杂,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伤医疗费用赔付等多项流程,期间双方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若直接判决,双方很可能继续上诉,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派给市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朱华明接收指派后,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沟通,最初双方意见很大,曹某认为自己受伤是在为该公司工作的情况下发生,公司作为用工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却认为,近年来公司经营困难,难以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

在充分了解曹某的诉求及公司的履行能力后,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运用“情理法”的解纷技巧,摆事实,讲道理,分析矛盾争议所在、权衡利弊,经过承办法官和工会工作人员大量的思想工作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重工公司同意在2023年8月20日前一次性向曹某支付劳务损害赔偿金45000元,曹某同意2023年7月19日之后发生的医疗费自行负担。曹某在收到上述费用后,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调解,是枝江法院与工会强强联手,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通讯员 邹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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