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最早一批通过招商引资来当阳的企业,这次非常感谢法院帮我们执行到了欠款,让我们这些企业更有信心留在当阳”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锦旗赠到当阳法院院长手中激动地说道。
2014年,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产生系列纠纷,双方对簿公堂,经当阳法院、宜昌中院两审终审,判令湖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支付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本金41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湖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困难,其厂房、设备已被多家小微企业租用,单纯就案办案必将进一步恶化市场主体生存空间。但两公司的对立情绪又在不断滋长,一方面,被执行人湖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多次向公安机关举报申请执行人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诈骗,要求立案侦查;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向有关单位申诉信访,要求法院立即执行并追究被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拒执罪,推进案件执行,化解信访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为此,当阳法院统筹谋划,组成工作专班,安排信访专员全程辅助推进该案。最终通过三措并举,成功找到突破口使案件最终得以执行完毕,信访问题得到实质性化解。(通讯员 望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