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冯丽娥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湖北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刘某恳切发言,由衷感谢西陵法院作出的一份“有温度”的判决。
2021年6月,西陵法院审理了某公司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该公司因占用土地建设仓储及道路,原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新建的构筑物,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该公司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市公安局。 但该公司是因政府招商引资及行政允诺而修建道路,且在政府会议纪要载明企业自建,在物流园修建道路以满足物流园经营的基本需求。遂该公司起诉至西陵法院。
为充分保障裁判的公平正义价值及社会效果统一,承办人召开庭前、庭后协调会,多次赴当地检察院、政府、居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沟通,共同促进该案的实质性化解,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西陵法院遂确定了“一案四办”多渠道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综合思路。
各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各单位均积极配合,秉持尊重事实、致力于帮助企业解决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了为民办实事精神。当地政府积极担当,负责该项目的前副区长与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还原案件事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对罚金的调整表示充分理解,为后续用地手续补办予以分析指导。市发改委营商办多次牵头前往各单位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各单位协同努力下,“一案四办”各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
西陵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酌情降低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部分的罚款标准,切实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双方对西陵法院判决均予以认可,服判息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涉用地后续的审批办证予以指导,因案涉地块属于道路用地,确定了由区政府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报批的方案,并表示会积极快速协助审批。
该案判决后,当地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了用地手续补办、道路建设、所涉建筑物的后期征收等具体事项,制作备忘录予以明确。同时,西陵法院与当地检察院取得沟通,积极推进农用地转用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后争取刑事案件从轻或免于起诉情节。
“我相信乘着法院及承办人办理案件产生的积极影响的东风,我企业期盼的连接两个高速的道路也会很快地贯通。”刘某展望着未来,激动地与承办法官握手。
近年来,西陵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质化,构建企业、政府(司法机关)、第三方共建共治的合规组织体系,最大限度挽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讯员 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