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楼道环境提升行动启动 楼道乱扔乱放或领罚单

2022-07-05 07:12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覃江云  审核:熊鹏

“全覆盖、无死角、彻清理!”7月4日上午,夷陵区长河湾小区内,夷陵区城管交通执法大队、夷陵区环卫处、党员志愿者、物业公司共16名党员干部及作业人员对小区楼道杂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夷陵区率先启动城区清爽楼道行动。

记者随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10号楼,从22楼逐层步行下楼,楼道随处可见纸壳子、花盆、装修边角废料、透明玻璃等杂物,有的摆在阳台前,有的堵住消防通道,有的甚至占满整个楼道。既影响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宣讲,耐心劝导居民自觉清理楼道杂物,确保楼道干净、整洁、畅通。

“我们将采取日常排查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楼道杂物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形成清理整治长效机制。”看到两大车杂物被清运出小区,夷陵区环卫处主任周勇表示。

楼道安全,生活安心。市民刘先生的孩子经常走楼梯。他曾逐层“侦查”,看到楼道里摆放着“大块头”玻璃等危险易碎品时,非常担心,生怕孩子一不留神被玻璃划伤。“这下好了,孩子爬楼梯再也不用担心了!”听了刘先生的讲述,大家纷纷点赞清爽楼道行动。

“城区将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希望市民主动清理楼道杂物,共建共享文明典范城市。”市环卫处主任毛社高提醒,今后,在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堆放影响市容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都有可能领罚单。

6月24日,市城管委、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住建局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对屡教不改者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四十二条规定,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堆放影响市容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或者疏散通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初末 通讯员 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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