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十文明” 争做文明市民

2022-03-18 07:16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罗丹燕  审核:熊鹏

3月17日,宜昌市印发《倡导“十文明” 争做文明市民行动方案》的通知,引导广大市民摒弃不文明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十文明”主要包括文明出行、文明驾驶、文明旅游、文明用餐、文明上网、文明服务、文明排队、文明观演、文明经营和文明养犬,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

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查处不文明行为,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通报所在单位、社区、辖区。(记者 熊东华、通讯员 陶成)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