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城市综合管理实行季度奖惩兑现 第一名奖励60万元

2022-03-01 07:33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熊鹏

2月28日,记者从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从2022年第一季度开始,县(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实行季度奖惩兑现。

设立县(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奖惩专项资金,用于季度奖惩,各县(市)所得奖励资金全额用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按季度实施奖罚。第一名奖励60万元、第二名奖励50万元。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不奖不罚,同时,前六名返还当季度保证金。第七名扣罚50万元、第八名扣罚60万元,奖罚资金按季度划拨。每年评选“城市综合管理最优县市”2名,给予奖励。对连续2个季度评估末位的县(市),由宜昌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连续3个季度评估末位的县(市),由宜昌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记者刘晶晶、通讯员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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