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打通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自由恋爱”通道

2021-04-21 09:38 来源:荆楚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王林

近日,上海科学院激光探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的激光雷达进入多家企业,正在取代进口产品,为智能物流领域的AGV(自动导引小车)装上国产“激光眼”。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要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科技创新进程中,由企业自主选择科技创新合作对象、方向和方式,对于建立企业与科研机构良好紧密合作关系、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至关重要。

企业与科研机构关系密不可分。在科技发展史上,很多科技创新成果是企业完成的,很多科研机构基础研究上的创新,也是通过企业转化为产品的。然而,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机构技术供给信息不对等,阻碍了二者之间合作共赢,成为科技创新之路的绊脚石。科研机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在完成论文发表、职称评定、成果鉴定、奖项申报,甚至因具有“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而获得各类成果大奖后,随即便被束之高阁,变成“陈列的果实”。有关部门应牵头行动起来,分行业分领域实时征集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归纳提炼成技术创新需求清单,做好技术创新需求和科研机构、团队、人才、方向关联匹配,帮助企业在全国乃至全球寻找产学研合作伙伴。企业选择了科研机构,科研机构选择了企业,共同的目标追求、相同的价值理念是合作的基础,也决定了合作的效果。

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成效,取决于科研人员和企业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双方能否毫无保留、毫无顾忌地进行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前沿科技的及时分享,能否心无旁骛、心无杂念开展基础研究及新技术等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是协同开展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相关企业可以适当探索建立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与工资总额管理衔接办法。要采取超常规、破惯例的思路,在制度创新、激励机制、专利保护等方面有所作为,用足用活期权收益、技术入股、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激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实现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让创新成果、创新要素竞相流入流向企业和产业。

科技创新的最终目标是让创新研究成果走向应用、产生价值。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科研人才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产业化才有价值,而企业产业转型、产品研发、工艺革新需要科技创新作为支撑。科研机构有技术无处用、企业要技术无处求,彼此需要的双方既“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二者之间真正“手牵手”得有科技服务业这个“红娘”牵线搭桥。要加快培育科技服务业,发挥科技服务业在企业和科研机构中的桥梁和纽带,让企业和科研机构“专业人做专业事、专业事专业人做”,推动全社会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顺畅有序流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排名14名的中国是前30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自由恋爱”,企业与科研机构“相识、相知、相爱之路”漫长而又幸福,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甜蜜之旅”会走得越来越稳、越来越快,科技创新一定会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能量和动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大钊(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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