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作为首部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颁布的国家法律,将为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权益提供更有效法治保障。
近年来,随着社会公共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老弱残障人士出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肆意占用盲道、霸占无障碍设施、老年人出门难等现象依然存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除了通过立法规范,更需要加强无障碍理念教育,切实提升社会无障碍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对待出行障碍人士,不能戴“有色眼镜”区别对待,不要盲目跟风瞎凑热闹,比起旁人冷漠和怜悯的眼光,他们更需要一个平视、尊重、包容的社会环境。不久前,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生董丽娜的演讲感动了亿万网友,作为全国首位盲人播音硕士,她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平等”二字,她感激学校提供平等考试机会,没有因为视力障碍,对她降低学业考试上的要求。同样,我们要平等对待身边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杜绝使用歧视性词语,坚决消除入学排斥、工作歧视等不公正、不合理现象,让他们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共享时代发展成果。
无障碍环境营造需要加强宣传引导。近年来,街道人行路口改造的无障碍坡道、老旧多层住宅外墙加装的厢式电梯、专为高龄老人开设的银行“绿色窗口”……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规模持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相较于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程度,群众对无障碍理念的认识水平较为滞后,侵占无障碍设施情况仍时有发生,还需通过推广普及无障碍知识理念,培养专业的领域人才,开展必备的实践技能培训,逐步提升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和无障碍服务水平。
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辅以人性化支持。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困难多、出行难,还需要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量体裁衣”,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生活便利。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针对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对场馆进行无障碍化改造,通过铺设防滑地面材料、提供盲文菜单、设置低位服务台、安装移动扶手等人性化关怀,打造了一场 “无障碍冬残奥会”,不仅得到各国运动员广泛认可,也让更多人关注起因残疾、年迈、疾病、生育等原因造成出行困难的广泛群体,有效促进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覆盖率持续提升。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加快推进无障碍社会建设已成为现实之需。出台相关法律只是“起点”,建设“无碍”环境还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只有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才能共同缔造出“有爱”幸福家园。
作者:夷陵区黄花镇人民政府 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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