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透露,2012年到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7万户增长到4457.5万户,十年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也由79.4%提高到92.1%。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占比显著提升,可以看出过去十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增长速度之快、增长势头之猛。
数量上连续翻番,并且每翻一番都是千万级户数增长,充分彰显了我国民营经济活力十足、动力强劲。今年1月,我国首条民营资本投资控股高铁——杭台高铁开通运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民营企业数量10年能够翻两番,绝不是偶然。看这份“成绩单”,要看数字,更要看是什么带来的这组数字。民营企业数量越来越多,活力越来越强,新时期要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需要打好政策“组合拳”。
一方面,需要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是支持民企纾困发展的关键一招。要进一步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入”原则,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企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另一方面,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继续整顿规范涉企收费。继续清理整治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变相审批及违规收费,确保目录清单外无收费。实行首次轻微违法不罚制。转变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首次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指导,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罚可不罚的违法行为,经指导、告知等方式可以得到纠正的,免予罚款处罚;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再予以罚款处罚。
此外,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干事创业。充分调动群众办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千军万马、千家万户创新创业的态势。对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或领办民营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税费、小额贷款担保、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执行国家对下岗职工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微型企业,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中小民营企业,实现集约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
民营企业中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作为肌体的“毛细血管”,其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科学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进入新发展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充满机遇,民营企业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在“放管服”改革上步子迈得更大一些,以实际行动给民企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让民营经济之花更加夺目,让民营经济之果更加丰硕。
作者:猇亭区人社局 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