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湖北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推动新就业形态领域依法合规用工、维护合理报酬和社保权益、保护劳动安全、营造人文氛围、预防化解劳动纠纷5个方面,制定了16条具体措施。
近年来,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他们大多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固定的工作时间,甚至没有固定服务的商家,是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的就业形式。与传统就业方式相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流动性强、收入不确定等特点。
《若干措施》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直指从业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为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突出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构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网”,对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若干措施》的出台,是从顶层设计作出硬性规定,用制度创新推动源头治理,意味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阶段。
新业态具有强大的岗位创造能力,对拉动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有重要作用,也是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增长的重要动能。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职业吸引力。
从长远看,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做好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中消费者权益保障、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障和平台企业权益保障等大文章,实现以新经济形态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凝聚合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关爱措施。同时,推进爱心驿站、劳动者港湾等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站点,让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更有归属感、获得感,更加坚定发展信心。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形态造就了“灵活”的他们,给予他们“稳固”的权益和保障,让他们“心中有底”,这是城市的温度。
作者:宜昌市夷陵区 付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