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湿地保护与发展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2022-02-18 08:39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肖雨琴

近日,省林业局发布了2021年省级重要湿地名单,全省共有8处湿地入选,其中枝江金湖和长阳清江入选,宜昌成为此次入选名单最多的城市。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因此,做好湿地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非凡。

做好湿地保护与发展工作,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经济发展中弘扬节约资源的思想,充分认识自然的价值。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然观要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客观要求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思想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各方面融入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所以,做好湿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发展要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观。

做好湿地保护与发展工作,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生态文明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形象地讲,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金木水火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循环不已。”“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生态系统有一个有机生命躯体,应该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林等。”这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强调人与自然之间不仅仅存在着能量的相互交换,而且也是“生命共同体”,这种思想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整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贡献,为做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做好湿地保护与发展工作,要坚守生态红线,增强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十三五”期间,中央投资达98.7亿元,实施了约2000个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依靠一系列重大举措,我国湿地保护率超过50%。“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要完成这一目标,必须坚守生态红线,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的保障。只有制定更为严格的制度,施行最严密的法治,才能实现依法治湿,才能为我们的绿水青山筑起一道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同时,还要增强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如设立主体负责机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健全湿地测评监管评价制度、将湿地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使得湿地保护制度能够真正具有执行力。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推动湿地保护与发展,建设美好家园,还自然以和谐美丽,还子孙以碧水青山,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应勇往直前。

作者: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 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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