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2022-01-27 08:58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闵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把人民监督落到实处,信息公开在阳光下,用权在阳光下,不仅在党外会获得更多的支持,利于党的决策推动落实。在党内,也会对干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震慑,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信息公开在阳光下,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07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重新修订了该条例,通过立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内容、监督保障予以明确。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个单位认识并不一样,有的单位执行较好,重大决策召开听证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接受群众监督,在阳光下行政。事实证明,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单位,群众口碑好、单位风气好、廉洁才有保障。

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群众满意是“标准”。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给予答复。作为个体的群众,要找相关部门查询某些信息,部门应予以充分支持,而不能怕麻烦,随口“个人不能查询”,设置障碍。国家三令五申,要各地各部门改变作风,服务群众态度要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但在少数领域,群众知情权依然难以维护。譬如,基层一些信访问题,有时候是群众不知情,部门和群众之间缺乏沟通,群众的知情权被漠视造成的。处理好群众知情权,有利于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稳定。很多时候,群众知情权满足了,矛盾也就化解了。

行权在人民监督之下,是对干部的保护。应该公开而不公开,事出反常必不寻常,没有必要的监督,往往就会给人以可乘之机。相反,公权力行使在人民的监督之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定会天不藏奸。贵州省江口县太平镇梵净山村群众刘福恩,发现自己危房补助款没到,去村务公开栏上查看,张贴的还是前一年的。最终查明,原来国家下拨给他的19800元建房补助,被村委会主任姜山截留了。“当时心里感觉这个钱拿了也没人知道,没人管。”姜山在接受组织调查时说。可见,在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信息公开更具重要性。“敞开心扉给人看”“打开天窗说亮话”,全程暴露在人民监督之下,遇事说得清楚、弄得明白、不怕检查,腐败没有滋生的土壤。网上某贪腐人员忏悔,就是因为在工程项目资金领域,主动摒弃监督这层坚强防护罩,遮遮掩掩,最终给了别人可乘之机,廉政防线不攻自破,自身成为阶下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用权在阳光下,行权在人民监督之下,这既是对干部的保护,也是坚持人民民主,紧密团结群众,提升党公信力、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当前新媒体发展,各单位都有自己的发布平台,有些单位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主动公示公开单位政务动态,和网民交流互动,专人处理网民的来访查询,倾听网民的监督意见。此举意义深远,既宣传了自己的工作,走好了网络群众路线,又是阳光下行权的体现。

作者:兴山县委宣传部 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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