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为预付消费加上“安全阀”

2021-11-08 14:18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肖雨琴

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实行,意见提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

预付消费也叫提前消费,是指顾客预先向商家交付一定消费金额即可享受相应服务或额外优惠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对于商家来说,预付消费能帮助商家有效撬动潜在需求、快速回笼资金、维持稳定的消费者资源;对于消费者来说,可在享受便利的购物或服务的同时享受到较大的折扣。这本应是一种“双赢” 的消费模式。然而,近年来不少不良商家“跑路坑民”,让消费者“深受其害”。管理好预付消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需要由政府牵头,多方联动共同发力。

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填补预付消费的监管漏洞。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是国内首部规范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地方性法规,这对于其他省市推动关于预付消费的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推动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预付消费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当商家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时,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同时也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增强法律威慑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借助区块链与互联网技术,建立协同监管平台。针对预付消费中可能存在的“诚信风险”,我们可以设计一种类似于网购模式的区块链与互联网服务平台。顾客缴纳的预付费不直接交付至商家,而是预存到一个公共监管账户。当消费行为按约定完成后,经消费者确认,当次消费所产生的费用会从公共监管账户中转至商家。如果商家出现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况,经平台核实后可将顾客未消费的余款退还。通过这种方式构筑预付金风险防控体系也能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在商家准备实行预付消费之前,应向市场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再发放预付消费凭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同时推进失信联合惩治,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消费者要警惕“跑路”风险,理性消费。消费者在面对预付式消费的巨大折扣时要保持冷静,结合自身需求进行合理消费。尽量选择规模大、证件全的商家。签约时注意合约中是否存在限制性规定和“霸王”条款,提高自我保护和风险防控意识。保管好发票、合同等相关资料,以便于应对日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

预付消费能使市场资源得到高效配置,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共赢,但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我们多方联动给预付消费加上“安全阀”,最大限度发挥预付消费的积极影响,让预付消费给我们的消费市场带来更多活力。

作者:当阳市粮食发展中心 易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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