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伴成长,护航“少年的你”

2021-06-03 09:59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刘小凡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获得了一份来自国家的硬核“大礼包”——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校园霸凌、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受到广泛关注,此次修订既补齐了曾经的短板,更顺应了社会和时代的发展需求。

以尊重为前提,维护应有之权。虽然未成年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不够成熟,但不能因此忽略他们的思维和想法,尤其是在家庭问题中,孩子有自己的冷暖体会。此次修订增加“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新要求,将孩子的想法考虑其中,充分尊重未成年意愿,从源头上减轻学生负担,保障未成年人休息、体育锻炼的权利,为儿童成长提供更温馨、更和谐的家庭环境。除此之外,原总则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修改为“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从法律层面主动维护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利。

以科学为导向,强化网络保护。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令许多家长焦头烂额的问题,良莠不齐的网络环境也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少隐患。新版未保法中明确规定了教育、卫生健康、新闻出版、公安、网信等政府部门的具体责任,规定了互联网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服务必须设置相应的时间权限、消费权限等;规定了学校的教育和引导责任,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能否进入学校的具体管理权限赋予学校。从而构筑起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科学闭环,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同时,对于网络欺凌和未成年人隐私和信息保护都作出了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网络保护。

以预防为支撑,加强安全保障。近几年,幼儿园持刀伤人事件、校园霸凌事件、性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屡次发生,给一个个家庭和孩子一生都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本次未保法修订,在明确规定了什么是学生欺凌的前提下,对学校如何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了学校要“配备安保人员”、“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等多项具体要求。全方位完善预防体系,加强安全保障,从源头扼住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是从根本上织密法治之网,筑牢法律基石,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为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西河村 余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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