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方案,决定4月25日至26日召开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关于跟踪督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了专项工作评议相关事宜;听取了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相关说明及其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召开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宜;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汇报;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新、尚葵、吴康年、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记者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