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2023-09-26 17:54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肖雯瑶  审核:金睿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防范套取风险,宜昌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从即日起调整宜昌区域外购房使用公积金政策。

具体调整为,购买宜昌区域外的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申请使用公积金除提供身份材料、购房行为材料外,另需提供提取人本人或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核查购房行为的自住性。

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缴纳在宜昌的总部企业,因驻外工作职工确需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的,企业向宜昌公积金中心报批同意后,由企业出具职工工作地情况说明代替购房所在地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通讯员肖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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