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宜昌市城区实施养老护理员补贴津贴办法 入职奖励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

2022-04-08 07:07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熊鹏

近日,记者获悉,为加快宜昌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通道,培养招引养老护理人才,自4月起,宜昌市城区开始实施养老护理员补贴津贴办法。

据悉,享受补贴津贴的养老护理员是指在本市城区(含夷陵区)民政部门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内专职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自2022年1月1日起进入宜昌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享受一次性入职奖励。奖励标准为本科及以上3万元、专科(高职)2万元。申请人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分3年发放到位。

建立长期养老护理奖励补贴。养老护理员在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5000元;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1万元。

建立养老护理岗位津贴。达到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五级)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达到养老护理员中级工(四级)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达到养老护理员高级工(三级)的,每人每月补贴400 元;达到养老护理员技师(二级)的,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达到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一级)的,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养老护理岗位津贴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初次取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岗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员,由市民政局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记者邱怡、通讯员刘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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